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措施有序推進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2020年02月11日10:01  
 

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貴安新區經發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有序推進企業項目復產復工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61號)要求,全省工信系統要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有序推進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指導企業落實落細疫情防控措施

(一)嚴格落實疫情排查措施。各地工信部門、工業園區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全員疫情排查工作制度。持續生產的企業和擬復工復產的企業都必須嚴格排查員工來源地和14天內活動范圍,每天對員工體溫進行監測,省外返崗人員必須落實14天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體溫檢測正常、無密切接觸史的人員才能上崗。對員工排查發現的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報告,嚴禁隱瞞疫情“帶病上崗”。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工信部門、工業園區管理部門要指導和幫助企業落實體溫檢測儀、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資,抓好工作場所全面消毒和衛生保潔,合理制定廠區封閉式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員工疏導,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嚴防疫情發生。要加強監督企業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業不得復工復產。

二、分類抓好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工作

(三)推動“四類企業”加大生產。各地工信部門要對照黔府辦發電〔2020〕31號通知明確的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四類企業”,抓好相關工業企業(包括配套包裝、原材料生產企業)生產運行的服務保障工作,推動相關企業積極擴大生產,開足馬力生產供應。

(四)推動達到疫情防控條件的企業及時恢復正常生產。各地工信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其他類工業企業的疫情排查和防控情況,對以本地員工為主、省內產業鏈基本完整,達到疫情排查和防控條件的企業,積極抓好幫扶和督促,推動相關企業2月10起及時復工復產,盡快實現正常生產。

(五)推動其他工業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員工組織、原料供應、防疫措施等暫時面臨困難的企業,各地工信部門要加強聯系服務,支持企業採取錯峰返崗辦法,組織管理人員、本地員工等分批復工,合理准備和安排生產能力,在疫情防控達標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三、切實幫助解決企業復工復產難題

(六)幫助企業落實防疫物資。各地工信部門要按照本級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在本級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的統一協調下,認真落實好屬地責任,積極幫助有困難的企業協調解決疫情防控物資,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保障。對本地區確實不能協調解決的防疫物資問題,要及時上報省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協調處置。

(七)狠抓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兌現落實。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明電〔2020〕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於發揮政府儲備作用支持應對疫情緊缺物資增產增供的通知》(發改運行〔2020〕18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黔府辦函〔2020〕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企業加快生產十條政策措施》(黔工信辦〔2020〕2號),后續中央和省級還將出台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渡過難關的政策措施。各地工信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政策溝通和協調,積極回應企業訴求,及時推動相關部門兌現落實國家和省對復工復產企業的各政策措施。要深入調查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經營狀況、困難問題以及相關政策建議,認真做好匯總梳理,及時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八)切實開展聯系服務企業工作。各地工信部門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服務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機制,採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建立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積極開展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幫扶服務工作,符合疫情防控條件的地區要及時組織工作專班到企業一線開展幫扶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根據疫情防控和人員管控情況,分派工作組到各地區開展企業復工復產幫扶服務活動。

四、強化落實工作責任

(九)加強運行調度。各地工信部門抓緊對本地區工業企業復工復產情況進行詳細排查,重點梳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安排,逐一提出復工復產時間表,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周報送1次企業復工復產進展情況。

(十)加強督促落實。各地工信部門要落細落實屬事責任,全力抓好有序推進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的工作落實,督促企業認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的主體責任,加強本地區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督促檢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統籌安排,會同省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復工復產工作開展督查,對推進緩慢、特別是工作進度滯后的地區,將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嚴重滯后的,將按程序追責問責。

聯系電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運行監測協調處、0851-86822440。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2月10日

來源: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責編:郜林筱、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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