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銀行何以成銀行業罰單的重災區

2020年01月07日11:26  來源:光明網
 

上周五(1月3日)有媒體報道說,2020年第一個工作日,金融監管部門就開出了新年首批罰單:安徽銀保監局、江蘇銀保監局、天津銀保監局、江西銀保監局對轄內商業銀行違規行為開出了罰單,共計18張,其中涉及1家國有大型銀行、2家股份制銀行以及6家中小銀行,罰款金額總為460萬元,另有多名責任人員被處以罰款或警告。

上述所說1家國有大型銀行是郵政儲蓄銀行﹔2家股份制銀行是光大銀行和華夏銀行﹔6家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是安徽來安農商行、安徽明光農商行、安徽鳳陽利民村鎮銀行、江蘇阜寧農商行、天津華明村鎮銀行和上饒銀行鷹潭分行。從被處罰的機構類型來看,中小銀行佔了被處罰銀行的大多數。由此顯露出的問題應引起儲戶、銀行股東和相關監管部門的持續關注。

中小銀行成為監管部門合規處罰重災區,說明這些被處罰的中小銀行的內控制度及其執行均存在漏洞。這也從另一個方面提示相關部門,對中小銀行合規監管的力度還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從金融系統的末梢處防范風險發生。最近幾起如包商銀行、錦州銀行和恆豐銀行涉重大風險案的發生,已經顯示銀行風險一旦發生所具有的危害性。有鑒於此,對中小銀行以及其他規模的商業銀行的監管一刻也不能放鬆。

中小銀行的設立,對於通暢大型商業銀行難以顧及到的市場末端流通具有重要意義。在中國當下,一方面是民間資本無處可去、無路可走,另一方面則是許多市場末端的“小微”需求不被理睬。一些P2P平台之所以能夠在短時間內積聚大量資金,一些金融平台之所以能夠以漏洞百出的噱頭吸引來天文數字的資本,都折射了大量民間閑置資本的存在,以及規模巨大的“小微”需求極其強烈的客觀現實。中小銀行如果在合規性以及透明度上更加規范,本應以相對靈活的經營方法,將民間資金吸引過來,調動起來。

內控不利、管理不嚴、經營不活、方法不多,是中小銀行普遍存在的問題。一些中小銀行受資本金規模所限,首先就在“礙手礙腳”的內控和管理上“節約”成本,由此引發經營風險。前不久媒體所報道的山東恆豐銀行董事長在位期間平均每天報銷花費40萬的事實,實際上就是這些中小銀行內控和管理的必然結果之一。這不僅暴露了內部控制管理以及銀行股東權利義務形同虛設不能防險等問題,也同時暴露了外部監管遲遲發現不了征兆以及不能及時介入止險的問題。

當然,更嚴重的問題是許多地方政府將中小銀行當成了地方融資平台,當成了地方政府的錢袋子,讓自己管轄地域裡的中小銀行成了政府甚或個人的政績的金融支撐。對這樣的要求,許多中小銀行往往無力拒絕,隻能違規變通滿足。而滿足了這些要求的某些中小銀行,因為有政府債務“墊底”,有了政府官員“撐腰”,便索性放開手腳,“破罐子破摔”,更加肆無忌憚地違規違法經營。這樣的風險,隨著地方債務還債高峰期的臨近,將會到達一個窗口期。

上述報道稱,去年,監管機構加強了防控金融風險的力度,將影子銀行、違規擔保、貸款實際用途管控不嚴格、授信業務違規、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導致信貸資金入市、貸款風險分類不准確、內控管理缺失等問題作為監管重點,對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銀行業機構及從業人員共下發了3382張罰單,平均每天開出的罰單超過9張,合計罰沒金額達到了9.49億元。(光明網評論員)

(責編:羅彬月(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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